5月29日,学校在文化楼四层会议厅召开落实文明校园建设责任制工作部署会。校长、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主任唐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副书记王焕斌主持会议,副校长满宝元、王传奎出席会议。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单位在职教职工和退休老同志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人事处负责人对《山东师范大学全国文明校园奖奖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作了解释说明。唐波与中层单位负责同志代表外国语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离退休工作处(老干部党总支)、资产管理处、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同志签署责任书。中层单位负责人代表文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处、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人与本单位教职工代表签署责任书。
唐波代表学校和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讲了三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文明校园建设的重要意义。文明校园建设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学校内涵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内在要求。二是文明校园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理论武装更加扎实,价值引领更加突出,宣传阵地更加牢固。三是珍惜荣誉捍卫荣誉,推动文明校园建设再上新台阶。要针对文明校园建设中的不足,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活动阵地建设,落实落细主体责任,确保文明校园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提升。
王焕斌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原原本本地认真传达好会议精神。让每位教职工都认清自己的责任,做文明校园建设的参与者、践行者和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的捍卫者。二是要确保在编教职工与离退休职工责任书签署的全覆盖。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统筹,按时完成与本单位本部门在编教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的责任书签署工作。三是推进文明校园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加大督导督查和调度考核力度,及时通报各单位文明校园建设工作动态,做好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健全完善文明校园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
本次会议后,学校将与各中层单位签订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责任书,各中层单位与本单位全部教职工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义务,实现责任与权利共担,激发工作热情,不断提升校园文明水平,为全面建成国内一流综合性师范大学作出积极贡献。